2017四川成都龙泉驿区教育局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时间:
- 2018-12-21 15:55:42
- 作者:
- 罗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四川教师资格网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或固定工作单位在龙泉驿区行政辖区内的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注:1.党校学历除外,2.“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近三个月以上社保缴费单的单位)。
(二)在龙泉驿区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只能通过所在学校教务处统一申报,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不受理应届毕业生个人申报)。
(三)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向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含国考合格的考生)于3月25日—4月27日(每天7:30—23: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注:国考合格的考生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二)体检:网报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公布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
(三)现场确认:请于4月17日—5月5日(工作日)到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B区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地址: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电话:84845860),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请用A4纸打印,并粘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大学专科三年、本科四年、研究生三年的学业成绩单并盖章,各系(学院)出具的成绩单无效)。
4. 体检表原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本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注:1该表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应由申请人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工作单位出据,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出具;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第8条“有无犯罪记录”处须由本人承诺“无犯罪记录”并签名、按手印)。
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办证书用,请修剪规则,写上名字)。
8.个人户口簿原件一份(注:由学校统一申报的申请人、能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单的申请人,可不提供个人户口簿)。
三、国考合格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须带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师范类专业的申请者,现场确认还须带上:
(一)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盖鲜章);
(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盖鲜章)。
五、非师范类专业的申请者,现场确认还须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六、非应届毕业生还须带上(2017届毕业生申请材料由毕业学校统一提交,忽略此条):
(一)龙泉驿区户籍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注:能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单的申请人,可不提供个人户口簿);
(二)户籍不在龙泉驿区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龙泉驿区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和最近三个月以上社保缴费单原件(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七、咨询电话:84852266、84845860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