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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春季四川自贡大安区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时间:
2018-12-21 16:08:43
作者:
罗老师
阅读:
来源:
四川教师资格网

  各中小学校,区教师进修学校:

  根据省教厅《关于2017年春季市(州)、区(市、县)教师资格实施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17] 1号)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就2017年春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自贡市旅游职业高级中学、自贡市三星技术职业学校、自贡市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自贡市大安职业技术学校等学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

  2.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自贡市大安区行政辖区内的社会人员(“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收据的单位)。

  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1.春季认定工作准备时间:3月15日——3月24日;

  2.向社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发布认定信息时间:3月24日之前;

  3.全区统一认定时间:3月25日——7月10日;

  4.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3月25日——4月30日(工作日内:7:30—23:30)。

  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注意事项:未参加国考的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参加国考的从“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登录,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5.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4月10日——5月3日(不含节假日);地点:大安区教育局A313室。

  6.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5月5日——6月17日。

  7.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6月18日——7月10日。

  8.本次认定结束时间:7月10日。

  非师范类毕业生不得申请认定小学及以下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材料

  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程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签名。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填写申请信息后打印并贴上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填写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封面和填表说明为第一页,申请表内容及认定机构意见为第二页);

  2.身份证影印件(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影印件、毕业生登记表、学业成绩(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

  4.体检表一份(用A3纸正反面打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影印件(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6.本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注:个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出据;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据;在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据);

  7.近期同底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办证书用,请修剪好,所有粘贴相片、办证照片、必须按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8.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9.参加国考合格人员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一份;

  10.户籍不在自贡市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自贡市大安区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收据(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11.已经获得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交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2.若有曾用名的情况,即同一人的资料上姓名不同,请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13.申请人员自备纸质标准《档案袋》1个,并将所有申报材料按目录顺序装入档案袋内,便于查询和保管。

  四、要求

  “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过没有通过的人员,本次应重新报名)。

  五、收费标准

  按川价函[2008]99号文件精神,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每人收取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费200元,体检费由承检医院按照体检标准收取。

  联系电话:0813-2201511

  原标题:大安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大安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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