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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时间:
2021-10-08 11:44:36
作者:
谈老师
阅读:
来源:
四川教师资格网
  根据四川省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我区今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从2021年10月8日开始,至12月20日止。现将我区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在纳溪区的中国公民。

  (二)驻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考试合格证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四)普通话要求

  要求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泸州市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机构

  (一)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认定纳溪区域内的幼儿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负责受理纳溪区域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申请并审查确认材料,报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四、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1)全区统一2021年秋季认定时间:10月8日至12月20日;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10月8日至10月29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申报网址

  申请人由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3. 网上申报的“现场确认点”选择。纳溪区范围内所有申请

  人(含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网报时,现场确认点都请选择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并在纳溪区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

  温馨提醒:网报访问高峰,将视报名情况适当采取限流措施。为节省您的报名时间,请错开报名高峰时段。如遇特殊情况,请注意关注网站通知。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请带上以下资料在纳溪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一楼人事师培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1.查验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如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须在领取教师资格证时提供正式身份证原件。

  2.查验学历证书原件(必须与网报学历一致,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对于网报系统中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该报告由申请人在学信网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中职学校学历的,须提供学校所在地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学校开设所学专业的文件复印件(加盖该中职学校鲜章)或者提供学籍证明(加盖该中职学校鲜章),否则不予受理。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查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的,需提供测试时相关佐证材料。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合格后自行到泸州市内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必须由医院签署合格加盖鲜章。体检费用和体检标准以医院为准。如自认现场确认资料无问题,可在现场确认时将体检表一并交来。

  5.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1.5吋,也叫小二寸,长4.5厘米、宽3厘米,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一模一样,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及申报学段学科)。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一并复印在同一页A4纸),也可提供《户籍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这两项户籍依据的其中之一;户籍地不在纳溪区但现居住地在纳溪区的,提供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在泸州市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驻纳溪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8.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需在有效期内,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注明的学段学科应与本次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学科”一致)。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申请人按认定流程完成各相关事项,符合认定相关条件,即由认定机构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在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中处理相关信息,生成证书编号,印制《教师资格证书》后予以颁发。颁发时间: 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请注意查询教师资格证书颁发的通知,按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相关要求,到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培股领取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书。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等由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发放,请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等内容填写准确、详细、完整(认定结束后将按申请人网报时在通讯地址栏填写的地址寄发教师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纳溪区认定机构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网上注册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个人承诺书》、《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扫描件和个人照片。在《体检表》上粘贴的照片和上交办证照片,必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同版本。《个人承诺书》上传时一定要字迹清晰、完整,边框明显,签字必须是手写签字。

  (五)申请人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确保本认定机构随时联系有关事宜,如因无法联系申请人影响到有关认定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申请人可加入2021年下半年纳溪区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887936100),该群用于发布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有关通知通报,对教师资格认定各环节工作中提出相关要求,对申请人咨询的普遍性问题进行统一答复。

  (六)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宜在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网址:http://jyj.luzhou.gov.cn/)及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naxi.gov.cn/)公布,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逐个电话通知申请人,请随时关注网站中的有关公告。

  (七)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资料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四川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四川教育网的教师资格认定栏目查询。

  (八)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咨询电话:

  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0830-4280685;0830-4282240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0830-3108730

  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028-86138701

  附件: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x

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9月29日

四川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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