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教育基金会“五粮春资助大学生项目”比选公告
- 时间:
- 2018-12-21 22:33:16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四川教师资格网




根据五粮春销售公司与凉山州达成的教育帮扶协议,五粮春销售公司2018年捐资奖励40名凉山籍家庭贫困、品学兼优大学本科新生笔记本电脑,现邀请对此项目有合作意愿、建设、售后、培训能力,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第一章 比选须知
一、采购单位:凉山州教育基金会
二、采购内容:40台笔记本电脑
三、采购控制单价:4000元
四、采购控制金额:16万元
五、交货日期:8月20日前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
六、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
七、供应商条件限定
(一)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为保障采购物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品牌为市场竞争力强、产品质量公众认可度高、拥有良好口碑,联想、戴尔、惠普、华硕品牌优先。
八、报价
本项目要求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提供本项目要求服务时所需人员、设备、货物、产品、采购、运输、保险、税费、安装、调试、相关部门验收等所有费用,以及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人员、设备、货物、产品、材料、安装、服务;供应商应自行增加能满足所承诺达到的服务质量所必需但比选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人员、货物、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供应商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人员、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九、比选方式
(一)比选在比选公告规定的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比选地点为比选公告预先确定的地点。
(二)在比选公告要求提交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比选文件,比选时,由监督人员、比选人代表或比选人代表共同推选的代表检查比选文件的密封情况;采购人有权不接收密封不完整的比选文件。
(三)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比选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比选价格和比选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四)提交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应接收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则比选失败,已递交的比选文件原封退回。
(五)比选会记录人应在比选记录表上记录比选过程,并当场公示。如比选记录表上内容与比选文件不一致时,供应商代表须当场提出。比选记录表由记录人、宣读人、供应商代表和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十、评选
(一)评选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准则是: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选总得分最高的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其余按规定依次为中标备选人(如有),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三)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十一、商品供应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十二、比选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填写附件报名表(附件一)打印签章后传至邮箱56556880@qq.com。
十三、比选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16日上午12时。
十四、比选文件要求:本次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完好现场开封,不接受邮寄文件。
十五、比选地点:凉山州教育局一楼会议室(西昌市长安中路80号)。
十六、比选时间:2018年8月16日(星期四)下午3时。
十七、联系人:李蕾(15808284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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