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出台《中小学校(幼儿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 时间:
- 2018-12-21 22:51:51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四川教师资格网
《预案》适用于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具体包括: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在生产、经营、贮存、实验、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教学实验化学品在贮存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因不可抗力(含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造成危及环境安全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件;其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根据《预案》要求,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要按照迅速报告、快速出动、现场控制、现场调查、现场报告、污染处置、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污染跟踪、调查取证、结案归档的程序处置。